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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即時看!“火車行兇案”兇手疑曾刺傷同事,知情人稱“看起來就是普通車間工人”
      來源: 2023-05-09 15:23:08

      “火車行兇案”發生后,5月8日中午,12306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封面新聞記者,此事已被警方列為刑事案件,目前警方正在調查中。

      嫌疑人是什么人?為何能持刀登上列車?目前,相關方面披露的信息較少。


      (相關資料圖)

      封面新聞注意到,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公開發布的一則判決書顯示,一名出生于1987年10月的重慶男子“賀某華”,曾于2017年4月在公司車間持械傷人,在接受民警詢問時,他陳述自己患有精神分裂,曾被強制戒毒2年。

      該人員的身份信息,與目前媒體披露及網友發布信息中的“列車行兇案”嫌疑人賀某華,有多處高度吻合。

      封面新聞記者采訪法院判決的該案有關聯公司工作人員,他表示,不排除該案賀某華與K345列車嫌犯是同一人,“2014年、2017年砍人,有吸毒史,是重慶人,我覺得大概就是這個人。”

      校友:

      死者舞蹈學院畢業,家屬正與鐵路部門溝通

      據死者親屬此前發文稱,5月4日晚,他的表弟和姑姑計劃乘車從株洲到耒陽。在衡山站,有一名乘客帶刀上車,10多分鐘后,他的表弟被殺害。

      死者家屬在網絡上發聲

      一名同樣乘坐K435列車的女性乘客5月8日向封面新聞記者回憶了當時的情況。她稱,當日她在長沙上車,事發時位于第4車廂,“我當時在睡覺,我只聽到后面(有人)說殺人了,趕快跑,我就走了。”

      她表示,自己所處的位置看不到事發現場,她聽到有人說“他手上有刀”,也曾聽到哭聲。她覺得心慌,便和其他乘客一起往前進入另一節車廂,“我們往前走的時候,有乘警往兇手那邊走”。

      “當時心里好怕,很懵的感覺。”她表示,列車繼續行駛一段時間后,她從衡陽站下車,“我們下車的時候是從5號車廂下車的,然后乘警說‘有一點事’,你們不可以往這邊走了。”下車后,她看到站臺上也有穿警服或制服的工作人員。該乘客也對安檢提出疑問,“這個刀他是怎么帶上去的?”

      5月8日,死者的一名校友告訴封面新聞記者,谷先生是他以前舞蹈學院的師兄,目前死者家屬正與鐵路部門溝通。

      衡山站 資料圖

      背后:

      行兇者疑曾持械傷人,知情人稱“看起來就是普通車間工人”

      一位警方知情人士7日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曾透露,行兇男子35歲,重慶人,2014年和2017年(兇手)曾兩次持刀傷人,2010年和2011年曾兩次被強制戒毒。另有網傳信息提及,兇手名為“賀某華”,重慶長壽區人。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2020年在裁判文書網公開發布的一則判決書顯示,現年35歲的重慶男子“賀某華”,身份信息與前述媒體披露、網傳信息中的“列車行兇案”嫌疑人賀某華信息高度一致。

      該一審判決書載明,賀某華曾于2017年3月進入一家企業,并被派往重慶另一家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從事車間工作。2017年4月26日,他在公司車間持械刺傷一人的左上臂,在接受民警詢問時,他陳述自己患有精神分裂,曾被強制戒毒2年。

      5月8日,該案一家涉事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他看到網絡披露的“列車行兇案”嫌疑人信息,不排除與判決書中的“賀某華”系同一人。

      “我覺得大概就是他。2017年出事后,我去警方那調過他的個人信息,發現他2014年有一次行兇,還有吸毒被戒毒,具體時間記不得了。”

      該工作人員表示,他與賀某華見過一面,“對方看起來就是普通的車間工人。”

      入職后沒工作多久,賀某華就在工作的車間持械刺傷同事,公司因此賠償了10萬余元。據他了解,當年案發后,賀某華曾被送去精神鑒定。

      判決書也提及,賀某華自述曾在長壽區葛蘭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科住院。2018年3月24日,重慶市公安局兩江新區分局民警對賀某華進行訊問稱,“公安機關將你送往重慶市精神衛生中心進行你案發時是否有刑事責任能力的鑒定,并將結果告知你,你患有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案發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清楚沒有?”對方回答:清楚了。

      該工作人員表示,2017年傷人事件發生后,他沒有再見過賀某華,對其后續的動態并不了解。

      目前,前述說法暫未獲官方披露或證實。

      來源:封面新聞 編輯:吳雅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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