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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公開信息顯示,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寧市中心支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海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如下: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寧市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負責人:宋嘯偉)及相關責任人馬延旭,因異地承保履約保證保險,依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對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寧市中心支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 1.5 萬元罰款;對馬延旭給予警告,并處 5000 元罰款(青金罰決字〔2023〕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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