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創業型人才落戶申請審核沒通過怎么辦?
答:審核未通過的,系統以手機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請人并注明駁回原因。申請人可根據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請,也可向擬落戶區聯審窗口咨詢。
(相關資料圖)
一、落戶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國內外創業型人才,可以來津落戶:
1、來津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創業者,企業穩定運行超過1年,創業者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
2、創業團隊核心人才不受年齡限制(創業團隊核心成員人才主要是指,來津創辦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東)
3、企業核心成員不是原始創業者,還需在該企業任職超過1年。
二、準備材料
(一)基本要件
1、來津創辦的企業營業執照;
2、創業團隊核心成員(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相關證明材料(如股權證明、任命決定等);
3、在津繳納10萬元個稅證明;
4、身份證(正反兩面)。
注:非原始創業者還需提供能體現創業團隊核心成員(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來津創業1年及以上證明材料。
(二)根據落戶地點上傳要件
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產落戶的,上傳:
①房屋產權證書中能夠體現房屋性質及所有權信息頁;
②房主居民身份證、房主同意落戶聲明,以及能夠證實本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傳);
③如住房系本人與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共有的,還需上傳房屋共有權證書。
2、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上傳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在區人才集體戶落戶的,無需上傳相關落戶材料。
(三)其他要件
1、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勞務派遣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用工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用工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勞務派遣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協議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
3、社會組織、政府雇員等非企事業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政府雇員所在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