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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杭州7月27日電(謝盼盼)7月27日,記者從浙江省教育廳獲悉,浙江已經發布《浙江省一流學科建設管理辦法》,里面提到本輪浙江省一流學科建設周期為5年,從2023年開始至2027年年底結束,到建設期末,全國一流學科總數達到60個以上,學科整體實力和水平快速提升。
為進一步加強浙江省一流學科建設,全面提升浙江全省高校學科實力和水平,根據浙江省委、省政府印發的《關于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加快普通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江省教育廳經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一流學科建設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所指浙江省一流學科(下稱“省一流學科”)是指列入認定建設的高水平學科(登峰學科)、優勢特色學科、一流學科(A類)和一流學科(B類)。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明確,本輪省一流學科建設周期為5年,從2023年開始至2027年年底結束。到建設期末,全國一流學科總數達到60個以上,學科整體實力和水平快速提升。省高水平學科(登峰學科)主要建設目標為沖擊國家“雙一流”或A+學科;省優勢特色學科主要建設目標為A類學科;省一流學科(A類)主要建設目標為B及以上學科;省一流學科(B類)主要建設目標為區域高水平特色學科。
《管理辦法》中還提到建設任務,其中一項便是產出高質量科研成果。聚焦國家戰略需求和浙江省“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瞄準學科前沿,圍繞“0”到“1”的突破,開展原創性、探索性和前瞻性基礎研究。強化有組織科研,積極承接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力爭產出更多高質量科研成果和具有浙江辨識度的哲學社會科學成果。
此外,建設任務中也提到,加強高品質國際交流。加強與國外高水平大學、頂級科研機構的實質性學術交流和科研合作,搭建國際合作平臺,舉辦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支持優秀人才進入有公認度的國際組織、學術機構任職或兼職,開展學生交換、學分互認和聯合培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