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間,接到辦案機關電話意味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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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并不是什么事情都沒有了,它也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取保候審期間也要遵守《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不遵守的,還可能被抓進去。所以在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接到辦案機關的電話一般是比較緊張的,擔心自己會不會再被抓進去。今天律師就告訴你,接到辦案機關的電話可能意味著什么
一、接到公安機關電話意味著什么
你在取保候審期間,接到公安機關的電話,可能是好消息,也可能是壞消息。律師總結主要包含以下幾種情況:
1、撤銷案件,解除取保候審。這是犯罪嫌疑人最希望發生的,但是也是可能性比較小的。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犯罪行為不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都是有可能撤銷案件的,并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2、屬于正常提審,就是去做個筆錄。在偵查過程中,發現有些情節還需要進一步和你核實,就可能傳喚你到公安機關做個筆錄,你也應當在傳喚時即時到案。
3、決定逮捕的。案件進入了檢察院審查起訴或者法院審判階段,覺得對犯罪嫌疑人逮捕更合適的,就會決定對你實施逮捕。即便是這種情況,你也要積極配合,否則會被公安機關抓回來。
二、檢察院的電話可能意味著什么。
如果你在取保候審期間,接到檢察院的電話,主要可能有兩種情況:
一是電話通知你,你的案件已經到了檢察院,告知你權利義務,這個一般是程序性的。很多人經常問我的案件到檢察院了嗎。如果說檢察院電話通知你了,那么這個案件就已經到了檢察院了。
二是電話找你,跟你約時間,讓你去檢察院做筆錄,或者直接做認罪認罰。比如很多案件的當事人是異地的,檢察院給你打電話是為了提前跟你約時間,讓你去檢察院做筆錄。有些情況下,認罪認罰和做筆錄是一起的,因為案件可能比較簡單。除此之外,沒有特殊情況,檢察院很少會電話通知你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