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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2)》《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2)》。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劉竹梅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積極參與完善公益訴訟制度立法,探索破解環境公益訴訟鑒定難、鑒定貴等突出問題,推動構建社會化、規范化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和賠償資金管理和使用機制。
記者獲悉,2018年以來,人民法院受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數量呈增長態勢。2022年,全國法院共受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5885件、審結4582件;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221件、審結153件。
劉竹梅介紹,人民法院持續加強生態環境公共利益司法保護力度。圍繞公正與效率抓實執法辦案第一要務,依法審理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引導社會力量規范化、常態化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依法審理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促進全面擔責、嚴格執法;依法審理省級、市地級政府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完善磋商、訴訟銜接機制。依法統籌考量刑事追究、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對破環生態環境和資源的行為全面追責;通過適用生態環境侵權禁止令、懲罰性賠償等方式,防止生態環境損害擴大。
此外,人民法院積極應對生態環境公共利益保護的新發展、新需求。積極開展預防性環境公益訴訟,探索創新預防性司法舉措,有效防止生態環境損害后果發生或者擴大;持續創新認購碳匯、技改抵扣等多種環境資源審判裁判執行方式,探索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和賠償資金的管理、使用方式;貫徹落實綠色原則,結合現代公司治理制度和理念,引導企業改進技術工藝和履行生態修復義務;按照生態功能區和環境要素特點,在長江、黃河等重點區域設立司法實踐基地,在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設立司法保護基地,以生物多樣性、水生態、碳匯等為主題設立司法教育基地,為不同類型的自然環境、生態系統提供全方位修復選項。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積極參與完善公益訴訟制度立法,探索破解環境公益訴訟鑒定難、鑒定貴等突出問題,推動構建社會化、規范化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和賠償資金管理和使用機制,為有力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環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劉竹梅表示。
(文章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