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內幕曝光!知名券商營業部卷入"大騙局",客戶陷入ST股操縱案?本金虧慘了...公司回應)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期,有投資者曝出,數年前在營業部委托理財,卻莫名陷入市場操縱大案中。
近日廣東證監局一次性披露6張罰單,劍指光大證券(601788)廣東分公司及下轄營業部及相關責任人,涉及多項違規行為,比如協助客戶出借證券賬戶、向客戶違規承諾承擔損失、未及時報告客戶集體投訴等情況等。營業部前負責人等3人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據券商中國記者獨家獲悉,6張罰單背后,牽涉多起委托理財相關糾紛。一名相關案件的知情人士表示,該營業部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涉嫌借光大證券的名義,誘騙眾多投資者投資理財,操縱數十個客戶的賬戶、集資過億,高位接盤一只ST股票以套現離場。值得一提的是,與投資者簽署協議的乙方并非證券公司營業部員工,而是后來被證監會明確定性為操縱證券市場的第三方人士。
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存在“窩案”的現象已屢見不鮮。三年前被曝出的太平洋(601099)證券內蒙古分公司前總經理,其打著太平洋證券名義實則利用自己控制“偽私募”與投資者簽訂委托理財協議,最終爆發兌付危機。
有券商人士對此分析認為,上述可能是營業部相關人士的個人行為。但公司多年來未發現分支機構亂象,亦反映出在合規及風險管理方面存在一定漏洞,值得業內警醒。
對此,光大證券向券商中國記者回應稱,本次監管措施涉及違規行為主要發生在2018年至2019年,公司在2020年4月對涉事營業部負責人進行免職處理,責令其專職處理相關事項,并做好客戶溝通工作。
光大證券一營業部踩多條紅線負責人等3人被認定不適當人選
據廣東證監局披露的罰單, 6份罰單指向光大證券云浮新興東堤北路證券營業部(現云浮新興荔園路證券營業部,下稱“該營業部”)存在三項違規行為:
一是該營業部原負責人張林開、員工李國新、葉鎮華等人協助客戶出借證券賬戶為他人融資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戶違規承諾承擔損失。
二是部分員工存在向客戶提供科創板測試題答案、索要客戶證券賬戶密碼、向客戶發送回訪問題、提供答復口徑等情形。
三是未按規定及時向廣東證監局報告客戶集體投訴等重大事項。反映出該營業部合規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不完善。
廣東證監局責令,光大證券云浮新興荔園路證券營業部在1年內,每6個月開展一次內部合規檢查,并向廣東證監局提交合規檢查報告。光大證券廣東分公司也因對營業部的合規管理、廉潔從業內部控制失效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與此同時,4位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處罰。其中,該營業部負責人張林開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監高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經查,張林開擔任該營業部負責人期間,協助客戶出借證券賬戶為他人融資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戶違規承諾承擔損失;營業部合規管理、廉潔從業內控管理失效。此外,還出現向客戶提供科創板測試題答案、索要客戶證券賬戶密碼、向客戶發送回訪問題、提供答復口徑等多處違規情形。
營業部員工葉鎮華、李國新也由于出借證券賬戶、違規承諾承擔損失等問題被監管部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1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客戶開發服務相關職務。葉賢升因向客戶提供科創板測試題答案、索要客戶證券賬戶密碼的被出具警示函。
記者查閱中證協的從業人員信息發現,截至8月1日,張林開依然在光大證券任職,登記類別為一般證券業務,登記狀態為正常。而葉鎮華、李國新、葉賢升已不在光大證券任職。
投資者爆:被誘騙與不明人士簽署委托投資營業部前負責人張林開為關鍵“牽線人”
從上述罰單可看出,光大證券廣東分公司及云浮新興荔園路證券營業部均“未按規定及時向廣東證監局報告客戶集體投訴等重大事項”。
券商中國記者獨家了解到,這背后牽涉多起委托理財及相關糾紛。多名投資者反映,他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身份不明人士簽署一份投資委托協議,直到今年上半年證監會公告的一則罰單,才知道該身份不明人士是一名市場操縱者。而這一切,離不開中間人“保本承諾”“代客理財”的誘導,也就是上述光大證券云浮新興東堤北路證券營業部原負責人張林開及其團隊。
具體來看,記者從投資者處獨家獲悉《投資委托協議》,甲方為投資者,乙方為自然人,名叫鄭慧。該協議提到,“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二級市場股票投資,乙方作為投資團隊,其投資策略是通過大數據嚴格篩選買入一攬子股票,形成投資組合,以獲取穩定收益”。
甲方提供理財資金,乙方提供保證金,共同存入甲方的證券賬戶,雙方出資比例為甲:乙=10:1。“乙方保證甲方本金安全,并按年化12%的收益支付甲方利息”(紅線部分)。甲方將賬號密碼告知乙方,由乙方進行股票操作。
(光大證券原云浮新興東堤北路證券營業部的投資者提供的《投資委托協議》)
鄭慧是誰?一些在光大證券原云浮新興東堤北路證券營業部開戶的投資者匿名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過去這些年一直以為鄭慧是光大證券員工。直到今年5月的證監會公告,才發現鄭慧被定性為市場操縱者。
這種錯誤認知的形成,是因為從協議簽署至今,投資者聯系對象一直是前述光大證券張林開團隊。記者注意到,上述《投資委托協議》的空白處有張林開的簽字、手印及其身份證號碼。
據多名投資者提到,2017年至2018年張林開團隊以光大證券名義宣稱其營業部即將開業,并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邀約投資者開戶。隨后,投資者被張林開團隊推薦名為“鎖倉”的理財業務,門檻100萬,保證本金安全,按本金的5%或10%保證金數額打入投資者賬戶,一種按照年化12%按月支付利息,一種按盈利各占50%分紅,虧損由張團隊負責。同時,投資者均被要求將賬戶密碼交給張林開團隊,只能看賬戶,但不能操作。
一名投資者向記者回憶與張林開等人簽訂鎖倉業務的經過,也反映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身份不明人士簽署了投資委托協議。
“2017年底簽協議時,對方名字是空白,光大證券營業部業務員讓我先簽名,她稱之后拿到光大證券總部走流程。”雖然協議沒回到投資者手上,但合同已開始進行,投資者表示,很快從賬戶收到利息。
“之后,我兩次向光大證券營業部要協議,但被拖著,理由要么是老總出差,要么沒蓋好章。”據該名投資者回憶,上述理財業務一直順利推進,直到2019年初才想起協議未拿回來。“我再次問光大證券營業部要看協議,一個業務員拿出鄭慧簽名的協議給我,說之前簽訂的協議不見了,現在補簽給我。當時我還以為鄭慧是光大證券的老總。后來我依然能如期收到利息,所以對這個簽名沒有太在意。”
另據記者多方了解,協議乙方簽字人主要為鄭慧或者楊杰二人。投資者所述,在業務過程中都沒有見過楊杰、鄭慧本人,也沒有這兩人的聯系方式;而張林開等人均以營業部執照沒下來,需要拿到上級營業部蓋章或是總部蓋章為由,讓投資者先在協議上簽字。
最終,投資委托協議只有鄭慧/楊杰簽字、張林開的身份信息等,未有光大證券公章。
那么,光大證券在上述風波中處于什么角色?在投資者看來,正是券商品牌背書才導致自己被騙。據悉,張林開等人與投資者溝通全程均在光大證券營業部或與光大營業部員工在微信、電話完成,投資者在光大證券開戶、賬戶密碼亦交付給光大員工。賬戶出現虧損時,張林開等人一開始在微信上宣稱由營業部負責,后來又在營業部給投資人簽了另外的結算協議兜底,該營業部員工幾乎全員參與。
有法律相關人士分析稱,投資者巨額財產交付委托的關鍵,在于認為這是光大證券推出的理財以及確實全程由光大相關工作人員負責且承諾了兜底,“否則基于正常人的基本理性,是不可能把巨額資金(100萬起)交付給不認識的陌生人進行理財操作。”
在正式提起訴訟之前,有投資者自行向光大證券相關人士交涉這起糾紛,對方以“協議未蓋光大證券公章"理由,認為公司不負有責任。
多名券商人士分析稱,上述風波應該是張林開及其團隊的個人行為,可能與光大證券公司無關,但也暴露光大證券對分支機構的合規和風險管理存在一定漏洞。
記者向光大證券了解是否知情張林開上述行為,以及公司目前是否有處置方案。對此,光大證券向券商中國記者回應稱,本次監管措施涉及違規行為主要發生在2018年至2019年,公司在2020年4月對原云浮新興東堤北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張林開進行免職處理,責令其專職處理相關事項,并做好客戶溝通工作。
針對監管函中提及問題,光大證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視,已第一時間責令廣東分公司及相關營業部對業務開展及合規管理進行全面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員啟動進一步問責。后續公司將圍繞證券經紀業務各業務環節內控合規管理等重點領域進一步梳理執業行為風險點和管控措施,持續開展違規及異常交易行為監控及執業行為風險自查,加強從業人員合規、誠信及廉潔執業行為案例警示教育及合規宣導工作,加大對違規行為的問責力度,進一步增強員工合規意識,規范員工執業行為,不斷完善內控合規制度建設和執業行為管控,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投資者踩雷ST股本金巨虧疑被卷入市場操縱案
隨著投資者簽訂委托投資數年后,數億資金的投資委托后來出現巨虧。
記者了解到,委托資金最終竟基本用于買入一只后來被ST的股票——柏堡龍(002776)(002776,現為*ST柏龍),并產生巨額虧損。
一位投資者告訴記者,他在2018年打款進賬戶,一開始不知道賬戶買了什么股票,后來知道是柏堡龍。自己觀察后,發現柏堡龍股價逐步走高,隨后開始下跌出現虧損。“2019年5月他們在沒有通知我們的情況下,把所有的賬戶全都以每股20多元的價格買入柏堡龍,一直虧損到股價3元左右,我忍不住自己清倉。我及家人的損失超過500萬元。”前述廣東投資者說。
盡管有投資者中途發現賬戶出現虧損后提出終止合作,但張林開等人未立即終止。據投資者反映,張林開等人聲稱找資金操盤,要把股價提到20多元給投資者解套,或以其他理由欺騙、拒絕、拖延。受此影響,有投資者未及時止損,甚至為彌補損失加倉買入該股票。
從股價走勢來看,*ST柏龍股價曾在2019年4月創下18.09元(前復權)的歷史高點,隨后在2019年5月單月暴跌近40%,截至今年8月1日收盤公司股價為2.2元,相較最高點蒸發超87%。
值得一提的是,柏堡龍曾在2019年5月21日及22日連續兩日跌停,而柏堡龍2019年5月23日、及2019年5月28日-30日的龍虎榜數據顯示,光大證券云浮新興東堤北路營業部均在買入前五的席位上。
有業內人士指出,分支機構大量賬戶出現趨同交易,買入同一只股票,證券公司是否有監控到上述異常交易行為,值得關注。
今年5月中國證監會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對陳娜娜、楊杰、鄭慧三人利用92個證券賬戶,操縱柏堡龍股價的行為,合計罰款300萬元。在前文提到投資者簽訂的委托協議中,作為乙方簽字的楊杰、鄭慧的身份也浮出水面。
該決定書指出,2018年7月6日至2019年5月31日,楊杰等人控制使用賬戶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交易、對倒“柏堡龍”,多次以盤中拉抬、尾市拉抬等手段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造成期間內“柏堡龍”股價明顯異常,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至此,多名投資者懷疑,自己的賬戶被別有企圖的人用于市場操縱。
另根據*ST柏龍今年6月28日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偉雄、陳娜娜已于6月19日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執行逮捕。
記者了解到,此次涉案較廣,投資者損失金額或比較大。一位投資者相關知情人士表示,在2019年3-6月間買入的投資者虧損比較嚴重,這部分投資者賬面虧損比例大約為本金的60-70%,“也有個別極端客戶260萬本金虧損了250萬元。”
多名投資者曾多次試圖向光大證券總部要求賠償虧損。相關投資者告訴記者,該營業部原負責人張林開等人阻礙投資人正常接聽電話并反映情況,并伙同他人不當干擾投資者對于光大證券總部的電話回訪、風險測評及有關評估問詢。
記者了解到,投資者中20多人已于2020年10月28日向當地公安局報案,向不同相關部門投訴未果。但今年初又有多人同時向中國證監會、廣東證監局等證券監管部門投訴舉報,截至目前,已經接到廣東證監局的回復,對光大證券及相關人員作出監管措施的決定。
校對:蘇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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