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工業土地轉商業用途是否違法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據土地管理法,經過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工業用地可以轉為商業用地。但企業擅自將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是不合法的。
二、工業用地轉讓注意事項
1.如為協助法院執行轉讓土地使用權,應依據法院提供的裁定書(判決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及其中所載明的宗地四至面積籌辦理轉讓過戶手續,可以不經被執行人同意。
2.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經審查批準,補交出讓金后方可轉讓;或收回國有后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黨政機關、公益事業單位劃撥土地轉讓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3.轉讓合同應經過公證。
4.有關資料采用復印件時,應與原件核實并予注明。
5.分立、更名等涉及土地使用權變更的,當事人應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三、工業用地使用年限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找法網提醒,工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